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苏金丰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轻质抹灰石膏、外墙保温砂浆绿色建材项目一阶段年产抹灰石膏2万吨环境保护阶段验收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轻质抹灰石膏、外墙保温砂浆绿色建材项目一阶段年产抹灰石膏2万吨
建设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区纬六路29号
建设单位:江苏金丰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2025.3.22-2025.4.21)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经理联系电话:19351672828
附件:https://www.alipan.com/s/zDvCMASeELw 26n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