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宿迁市金强塑业有限公司年产PVC、PP颗粒1000吨、管材500吨、粉料500吨、板材200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PVC、PP颗粒1000吨、管材500吨、粉料500吨、板材2000吨项目
建设单位:宿迁市金强塑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宿迁市宿城区耿车镇五一路北30米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含验收组验收意见)、变动影响分析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20年5月11日-2020年6月5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唐工
联系方式:0527-88851669
金强塑业 验收报告表(含专家意见).pdf
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