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的相关要求,对宿迁盛远畜牧有限公司年出栏肉猪4万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出栏肉猪4万头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宿迁市宿城区龙河镇姚庄村林场组
项目投资: 3200万元人民币。
建设内容:项目租赁宿迁市宿城区龙河镇姚庄村林场组的土地约91.2亩,建设育肥室4幢约21120平方米,门卫室两幢约60平方米,购置和安装玻璃钢风机排风系统、信息电子监控设备、自动料线、料塔等生产设备共计19754台(套),购买生猪、饲料等原辅材料,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消防等附属工程,待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出栏肉猪4万头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宿迁盛远畜牧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总
联系电话:13739132638
电子邮箱:3419182601@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宿迁欣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527-80973934
单位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邦财富大厦B706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或至宿迁盛远畜牧有限公司门卫处索取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的提交:在环评征求意见稿发布公示前,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至宿迁盛远畜牧有限公司门卫处,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