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宿迁锐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与暂存废油200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回收与暂存废油2000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宿迁锐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宿迁市宿城经济开发区民渠路东侧
公示内容: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组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21年5月20日-2021年6月17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唐工
联系方式:0527-88851669
附件:
锐伟废油 验收报告表.pdf
锐伟废油 验收意见-验收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