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沭阳县飞宏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宿迁欣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单位卫生材料生产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仓库改建项目
项目地址:沭阳县经济开发区南区(沭阳县十字工业园区)
项目概况:总投资200万元,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沭阳县飞宏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73963269;
联系人:纪丹丹;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宿迁欣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渠工;
联系电话:0527-88851669;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主要工作程序
接收委托、收集资料、现场勘测、调查分析、环境现状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编写报告、报环保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
5、征求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建设地区环境现状如何?
(2)您认为建设地区现状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3)此前您对项目的了解程度?
(4)您认为本项目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5)本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哪些方面影响?
(6)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7)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哪些建议和意见?
6、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7、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